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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发生变更的,免征契税。

事实上,我国的税收政策中,在变更夫妻住房所有权、离婚变卖财产等方面制定了确定的规定。 记者也进行了相关的整理和采访。

在与婚姻直接相关的税收政策中,涉及的核心当然是不动产,涉及的税种第一有两种,一种是契税,一种是个人所得税,涉及的情况第一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期和离婚两种。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房价的普遍上涨,夫妻间住房、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税务部门多次确定了相关政策,以免因政策不确定而引起争议。

2011年,根据当时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发生了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者所有,“房产证加名税”是否应该征收的争论。 税务部门很快决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的权利将原本由夫妻双方所有的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除契税。

“房产证减名换名均不收契税 那些税与婚姻有关?”

可以看出,与上次政策确定相比,此次政策更加完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加名”、“减名”、“名称”、“变更共享份额”均享有免征契税优惠。

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一政策主要来自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的权属,通常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往来,不能单纯视为买卖、交换、赠与行为。 二是夫妻间住房、土地所有权变更是不动产在家庭内的调整,当前不动产是社会大部分家庭的第一财产的情况下,需要一定照顾三是夫妻间房屋、土地所有权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给予减免符合民意的四四个变更

“房产证减名换名均不收契税 那些税与婚姻有关?”

那么,离婚后,如果为了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住宅的财产权归属一方的话,会征收契税吗? 记者在调查相关规定后发现,该公司还享受免税契税优惠。

记者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了解到,为夫妻财产分割将原共有住房产权归属一方,是不动产共有权利的变动,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住房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共有原房屋产权的所有者不征收契税。

此外,税务总局还对离婚产权转让的征税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离婚产权分割是对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个人为离婚办理住房产权转让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并且,确定了离婚后个人转让住房的收入也可以“解体”并交税。 根据规定,个人转让离婚物件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应财产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将获准按照规定的税率交税。 其相应财产的原值为房屋首次购买的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人占房屋全部权利的比例。

“房产证减名换名均不收契税 那些税与婚姻有关?”

相关专家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和离婚后住房所有权变更契税政策与老百姓关系密切,应予确定,这也表明我国税收政策不断细化。 这项政策的确定及时回应了老百姓的关注,这也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

“夫妇买房时已经缴税,加名再征税是重复纳税,这次的政策减轻了税负。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这一政策顺应了社会快速发展的趋势,税收政策细化后,大大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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