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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创新逐渐落地,区内将建立众多交易平台,原油期货预计年内上市。 这是自由贸易区金融业务协调推进小组今天公布的。
在制度层面上,目前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相关政策细则相继出台。 人民银行已经发布了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人民币、扩大人民币跨境录用、放开小额外汇存款利率上限、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两反”(反洗钱、反恐融资)等5个自由贸易区政策实施细则。 银监会正式发文,批准取得离岸业务资格的四家中资商业银行在自贸区内分行开办离岸业务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在年度实务报告中确定制定支持自贸区建设的细则文件。 保监会基本同意国际业务涉及的保险条款允许采用英语和国际协会条款目前正在研究如何利用自由贸易区扩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在市场平台方面,自由贸易区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在自由贸易区内设立了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由十几个部委组成的员工小组积极研究推进国际原油期货。 上海黄金交易所计划在自由贸易区内设立国际交易平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自由贸易区内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目前,包括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沪股管理交易中心等在内的金融要素市场也在积极研究建立面向国际的金融服务平台。
在金融服务方面,根据自贸区的实体经济诉求,积极协调推进金融机构上传至自贸区,开展创新服务。 截至2月底,已有43家牌照金融机构、中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企业、保险企业等上传到自由贸易区,另有102家股权投资公司、融资租赁企业等金融机构上传到自由贸易区,另有近1000家 在市金融办公室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自贸区内新型金融机构不断集聚快速发展。 小额贷款企业不仅可以进入区经营业务,还可以在自贸区内设立小额贷款企业,在股比和业务范围方面支持奖励政策。 中外资银行在自由贸易区内设立了分支机构; 交银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自贸区首架单独飞机和首架单独船舶租赁业务,并获批准在自贸区内设立子企业。 金融租赁企业可以利用自由贸易区的平台和政策特点,为海外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 国泰等在区内设立分公司,华安基金在区内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在区内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 太保、中国人寿等4家保险企业在区内设立了分公司等。
此外,自贸区积极探索金融业务创新,大胆开展,从3月开始,人民银行放开自贸区内300万美元以下小额外汇存款利率上限,自贸区率先实现外汇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 3月1日,中国银行为在自贸区内就业的人首次办理个人小额外汇存款业务,顾客拿到了“议息”的存款单。 现在很多银行都在开展这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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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海自贸区将建多家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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