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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站长之家( chinaz )据人民日报报道,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调整税法 年修订前的部分“杂项收入”征税项目,确定网络红包等收入是否需要纳税。

“网上抢红包将要缴税 公司需按“偶然所得”缴纳20%个体所得税”

公告称,网络红包纳入礼品范围,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此次调整仅限于公司向个人发行的具有中奖性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公告称,公司在业务推广、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自己公司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另外,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祝会和其他活动中向自己公司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获得的礼物收入,根据“偶然获得”的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公司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和折扣性质的费用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网上抢红包将要缴税 公司需按“偶然所得”缴纳20%个体所得税”

此次规定中还列举了一些具有销售折扣和折扣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例外。 另外,需要交税的网络红包只包括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标题:“网上抢红包将要缴税 公司需按“偶然所得”缴纳20%个体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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