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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在一审中裁定驳回了中国红牛对商标的权利主张。

中国红牛的产品作为快消品,在中国国内影响巨大,甚至该企业严彬个人公司家的吸引力,本案裁定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特别是巨额的受益费,也是本案备受瞩目的重要原因之一。

商标案的起点

据熟悉中国红牛的人士介绍,泰国天丝在公司创始人许书标去世后,将红牛引进中国的知名食品国企、引进地国有企业、中国红牛、泰国天丝在成立合资公司之际,约定了50年的合作时间,除中国红牛外,创立四方在中国国内红牛饮料系列产品, 该人士表示,由于当时合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外资投入比例,泰国天丝根据中国红牛创始人严彬的约定,未在中国实际投入,而是由严彬通过香港的企业完成出资,股份由泰国天丝代理持有(记者了解到,该案为最高人民法院 泰国天丝为了确保投资收益,承诺无论经营中国红牛,都将在15年内领取加薪。 此人向记者出示了黄色合同,但确实表示丙方(中国红牛)同意在15年内每年向丁方支付销售额3%的提成,并按月支付。

“剑拔弩张:中国红牛商标权属之争仍未最终落槌”

据相关人士介绍,之所以约定提成,是因为当时的外汇管理体制将经营收益、销售额汇至国外,限制非常严格。 不是以经营利润而是以销售额支付给泰国的天丝,实际上承载着中国红牛的命运。 中国红牛直到1998年才亏损,所以到2005年才全面盈利。 但是,泰国天丝从未考虑过中国红牛的命运,每年严格履行履约保证收回提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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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新任泰国天丝负责人掌控公司后,看到了中国红牛培育的具有巨大利润的功能饮料市场,想要跳出宪章合同,建立新的红牛饮料公司,瓜分巨额领域的利润。 这和中国红牛发生了根本的分歧。 因为宪章合同保障了50年的合作,中国红牛在赤字的条件下,即使泰国天丝没有实际出资,也愿意支付提成费,在中国长线布局。 结果,中国红牛直到今年才知道,泰国新任负责人天丝违反忠实义务,提前致函北京市许多监管部门,称营业执照到期后不再合作。 然后,在中国大陆进行了将红牛企业品牌授权给其他公司的秘密布局。 因此,双方的诉讼必不可少,这是商标权侵权案的真正根源! 这个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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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红牛与国外的分歧起源繁杂,记者很难提交核证。 据中国红牛法务机构报道,中国红牛法律顾问张浙川律师2009年9月表示,在中国红牛与对方谈判期间,泰国天丝向红牛中国湖北、江苏、广东3家工厂发出律师函,指控3家工厂采用红牛商标构成商标和不正当竞争,并指控红牛产品 此后,从年8月开始,泰国天丝相继对中国红牛企业、油罐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等全产业链提起诉讼。 这大致上是商标权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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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张浙川律师表示,他没有具体负责商标案件,建议记者联系该案的律师了解。 记者联系了代理此案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但尚未收到回复。

记者联系了泰国天丝在中国的代理律师,律师表示在回答记者之前需要联系委托人。 但是,泰国天丝表示对红牛系列商标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这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诉讼结构中的商标权属案

据媒体报道,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以及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的宣传合作方华彬集团之间,从2007年开始发生了约30起诉讼,案件涉及商事合同、合资企业清算、股权争议、商标权属、资产转移等多个行业。 商标权纠纷只是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广泛的司法纠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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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许多媒体都在描写中国红牛与海外的商标权之争。 记者了解到,媒体列举的另一头牛必须是红牛维生素饮料(泰国)有限企业,专家称,红牛不是商标权事件的纠纷对象。 中国红牛法律顾问张浙川表示,红牛是中国红牛创始人和泰国天丝在泰国设立的中国投资的一个平台,不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红牛商标的所有者,也不是实际直接经营红牛饮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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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确实打了很多官司,双方的司法纠纷已经持续多年,这一点在中国的裁判文书网上被调查过。

在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的众多诉讼中,最引起市场震荡的是红牛中国合资企业以泰国天丝、泰国红牛经营期满为由被申请强制清算的事件。 但2019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接受红牛维生素饮料(泰国)有限企业、英特尔生物制药控股有限企业对红牛维生素饮料有限企业的强制报销申请。 这意味着泰国天丝提出红牛中国强制清算的申请,被驳回。 据媒体报道,该案仍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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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泰国天丝对中国红牛相关生产基地的诉讼。 我院在司法文件中明确提出,在节约诉讼资源、缩短诉讼周期、不影响天丝企业诉权和损害的前提下,驳回天丝医药保健有限企业的起诉,以免诸多诉讼相互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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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也驳回了泰国关联方对中国红牛提起的董事会地位诉讼。

此次商标权之争只是中国红牛的需求请求被驳回,双方在众多诉讼中的一审裁定之一。

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侯国跃教授。 侯国跃表示,关注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商标权之争,该案因巨额受益费,法学圈和法律实务圈均备受关注。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诉讼标的情况非常多和复杂,原告是红牛系列商标对合法权益的主张,这个主张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实际上是‘ 采用这个概念,这个概念现在有一定的理解争论。 司法裁定从越来越多的所有权人的概念出发,评价所有权和其他扩张权益是否成立。 据媒体报道,中国红牛一定会多次提出自己的主张。 基于一家公司从无到有塑造企业品牌、培育市场的漫长艰难历史,公司也将继续主张自己的权益。 因此,对于这种影响较大的安案,一审裁定只是阶段性的、开始的一步,最长的拉锯战应该还在后面,这是中国司法界的‘ 商标权系列概念的理解、双方的诉讼思考、诉讼战略等。 现在还很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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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人方案和红牛系列方案的流程

对中国食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感兴趣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曹博表示,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商标侵权事件意味着,中国国内餐饮市场竞争加剧,近年来餐饮市场商标权侵权之争严重影响的事件频发,表明餐饮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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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等对方存在诸多诉讼,就商标权属案的判决是否影响双方其他案件的走向,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研究员赵磊。 赵磊认为,中国红牛与主要分支机构的诉讼多有关联,商标案的审判思考与中国司法实务界的对‘ 虽然与商标权的理解有关,但据了解,红牛商标在双方其他诉讼中仍有争议,该争议对相关案件的合同有特殊约定,中国红牛也对商标的商益形成做出了巨大贡献。 另一方面,相关案件的判决一方面会影响中国红牛的上诉,另一方面一审法院的高级法院如何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也是一个很大的变量。 因为,这是一个尚未正式生效的判决,对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的整个诉讼有什么影响并不容易说。 这很难评价。 法律还是很严格的。

“剑拔弩张:中国红牛商标权属之争仍未最终落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也表示了同样的认识,他说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的商标权属案不仅媒体关注,法学界也关注。 原告的主张中似乎包含着法律规定权益的理解性思考。 这个思考性的评价应该和最高人民法院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的相关判决有关。 这种思考体现了我国司法实务界严守法律、尊重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某种审判精神。 因此,对于这种涉外案件、巨大的影响和诸多庞杂权益的归属分支案件,在存在多个相关案件的情况下,最终的司法结果应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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