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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汪峰实习生陈雨晴北京报道
导线
为了解决“僵尸公司”的利益,尹秀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样的‘僵尸公司’再也无法产生利益,相反,必须消费价格来维持其人、财、物。 特别是一些国有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行政级别并配备相应级别的干部,造成了人员的浪费。 ”
邻接北京中关村( 000931 ),在喧嚣的北三环的边缘有座安静的大院。 该大院隶属于中央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企业,字节跳动企业全球总部位于大院北端,互联网巨头年轻员工进进出出。
但是大院剩下的部分出奇的安静,有几十年历史的大厂和旁边的办公楼贴着贴纸。
3月20日,负责维修的房地产企业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些厂房目前既不采用也不对外出租,等待整个园区的统一规划方案落地。”
中国航空机载设备总公司(以下简称“机载设备总公司”)的注册地在这所大院。 这家国字头公司注册成立于1989年,见证了中国航空空工业市场化迅速发展,但现在只属于一张市场注册文件。
机上总企业家表示,企业已停止经营近10年,是名副其实的“僵尸公司”。
今年1月30日,北京破产法庭除名成立。 2月15日,北京破产法院在受理挂牌后裁定了第一起案件。 破产清算的对象是机载设备总企业。
据《中国法院报》报道,该案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国有公司“瘦身”质量提高的业务部署,积极配合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水平、减少法人户数”业务,为首都经济快速发展大局服务的具体措施。
这些相关人士表示,机载设备总企业此前多年来一直在自我清算,但始终未能“善战”。 在该轮供给侧结构改革中,依法破产成为“僵尸公司”的重要渠道,机载设备总企业破产清算成为央企瘦身的一个样本。
从辉煌到没落
中国航空机载设备总公司比其母公司航空工业集团出生得早。 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航空空航天工业部开始进行行业技术改革,引进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建立了一系列专业化企业。 机载设备总企业就是其中之一,同时上市的有航空空发动机总企业、航空空进出口企业等。
此后,机载设备总企业迅速发展成为大型集团企业。 上述接近机载设备的总企业家告诉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截至20世纪90年代初,总企业已设立6个专业设计研究所和数十家工厂、企业,拥有十几万员工。
总企业承担着我国全部研制生产的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直升机、教练机、侦察机、水上飞机以及各种专业飞机装备的各系统、装置和原部件的辅助任务。
当时,航空空航天产业已经提出了“军民结合”的事业方针。 机载设备总企业开发生产了自动控制设备、工程机械液压零部件、汽车零部件、铣削车等民用设备和产品。
当时正是“军队忍耐期”。 1985年,邓小平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表示:“军队装备真正现代化,正是因为国民经济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才有可能。 所以,我们必须忍耐几年。 ”
航//k0//]工业集团副社长吴献东12月25日在《中国航//k0//》报纸上表示,依赖于面包车、摩托车、冰箱、//k0//”调等各种今天“无法工作的民品”
但是,作为快速发展的集团企业,机载设备的总企业也逐渐疲软。 这些相关人士指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业务配置比较分散,影响了机载设备的研发投入,总企业的制造技术也严重落后,一点点的解决技术也停留在工厂建设水平上。
“这也与国有公司的职能有关。 例如,我们知道零部件生产项目是为更大的工程配套的,骑马一定会亏损,但是有必要做。 另外,为了维持项目整体的稳定,也有不能像民营公司那样非常灵活更换的生产线。 ”他说。
重大资金不偿还债务
进入21世纪,机载设备总企业开始负债累累。
北京破产法院受理机载设备总企业破产清算案后,据初步统计,该企业外债达到6178万元,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处于严重的资金违约状态。
“数千万级债务规模在破产案件中并不大,国有公司的债务状况有金融机构债权较大、民间借贷较少等一点鲜明的优势。 ’3月20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秀超说。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得到的裁谈书,机载设备总企业有“历史悠久”的贷款债务。 2000年,北京市二中院就中国银行( 601988 )北京市分行与机载设备总企业借款纠纷作出判决,随后该债权在不同资产管理企业之间三次转让,但截至2000年共有392万多家未能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的另一被告是同一航空空工业集团的子公司——中国航空空工业科技总公司。 2月21日,也就是北京破产法庭受理机载设备总企业破产6天后,科技总企业破产清算申请也被受理。
机载设备总企业的另一个债权人是向北京破产法庭提出清算申请的北京青云仪表企业,实际上,这也是航空空工业集团体系内企业。
根据法院裁定,机载设备总企业向青云仪表企业贷款822万元,随后总企业以判价383.05万元清偿部分债务,其余债务至今仍未清偿。 机载设备总企业目前正处于债权申报阶段,3月29日将召开第一届债权人会议,届时债务全貌将揭晓。
为了解决“僵尸公司”的利益,尹秀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样的‘僵尸公司’再也无法产生利益,相反,必须消费价格来维持其人、财、物。 特别是一些国有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行政级别并配备相应级别的干部,造成了人员的浪费。 ”
“其次,‘僵尸公司’消耗资源。 这些债务一直存在,影响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高,进而影响母公司和关联企业的市场声誉,甚至影响母公司的融资,有时还会影响负责人的考核。 ”他说。
破产立案困难
年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中央公司改革减肥事业方案》。 在3年内处置中央企业子企业中的345家大中型“僵尸公司”。 将许多中央企业的管理水平压缩在3-4级以内,法人单位削减20%左右。
机上设备的总企业此时进入了清扫的视野,但清算之路并不顺利。 航空(/k0 ) )工业集团副总裁吴献东去年最近创立了中航机载系统有限企业,注销了1989年成立近30年的中国航空(/k0 )机载设备总公司,改革的曲折由此可见一斑。
据报道,企业资金链断裂进入亏损运营状态,中国航空空搭载设备的总企业年前后停止经营,目前没有核心技术产品,没有生产和竞争力,经营模式大大落后于市场快速发展的诉求。
“有些公司实际上可以自己结算,所以时间快,价格低,但实际操作上有障碍。 ”尹秀超说。
最大的困难是,一旦发现清算公司的资金无法核销债务,就不符合工商注销的情况,必须通过破产清算注销。 据这类机载设备总企业人士介绍,总企业在申请放贷过程中,发现已无力偿债,要求破产清算,但起初未被法院受理。
我国《公司破产法》于2007年实施,但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的破产案件只有2000多起。 破产案件的立案难以成为解决“僵尸公司”的大难题。
年以来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带来了政策东风。 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受理破产案件立案问题的通知》。
年9月13日举行的破产审判实务调查座谈会上,当时的最高法审查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全国公司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条件,破产立案的很多,但很多公司被挡在法院大门外。 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各地法院对稳定压力的担忧。 ”
“关于符合破产立案条件的破产申请,地方法院拒绝立案的,一旦被发现,将向全国通报。 我们必须坚决根除,以免故意造成现象。 ”他说。
涉税障碍难以处理
即使进入破产手续,也存在机制上的障碍。 例如,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单。 公司历史上如果纳税不足,就很难拿到税单,就不能自己注销登记。
另外,“税务部门要求公司定期纳税申报。 否则,将被行政处罚,列为非正常家庭。 这种硬性的手续要求,使得重视合规的国有“僵尸公司”即使停止经营,也必须安排人员定期纳税申报,否则将阻碍清算注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胡治萍律师说。
税务障碍在破产手续中依然存在。 近日,江苏吴江法院、浙江长兴法院分别发表公司破产审判调查报告,指出意外破产审判中涉税障碍突出,难以处理。
吴江法院年度破产审判报告显示,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大多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因此被列入非正常家庭。 一旦进入破产手续,债务人因未履行合同、继续营业、处置破产财产等产生新的纳税义务,并开具相应的收据。 但是,由于公司处于非常户式的状态,税务机关暂停了发票的收讫簿和发票的采用,导致管理者无法开具发票。
报告显示,托管人接管破产公司后,理论上可以申请恢复正常家庭状态,但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托管人必须首先解决对非常规家庭逾期申报的违法行为,并在还清罚款后恢复正常家庭状态,但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
这个“死结”是指破产公司必须先缴纳罚款,但破产公司经常已经没有资金。 浙江省破产法庭法官告诉记者,“尽管法院作出破产终结的裁定,但由于没有税务说明,破产公司无法立即注销。”
三年来,中央企业“瘦身”现象尤为突出
对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来说,最重要的业务是人员配置和账目档案的整理。 这两点在机载设备的总企业中处理得比较顺利。
“该案在向法院申请前,形成了人员配置方案,同时基本配置了人员。 尽管搬过几次家,但机上设备总企业的账簿、档案资料也保管得比较全面。 ”。 参与此案的胡治萍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这是由于航空空工业集团设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企业。 年,成立了中航北方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企业,隶属于中航资产管理有限企业。 官网消息称,北方资源管理企业的职能包括接收、管理集团企业剥离资产等工作。
“机载设备总企业人员可以分流到北方资源管理企业的体系内企业,也可以由北方资源管理企业自筹资金进行配置。 总企业的人员医疗费报销、账目管理等也由北方资源管理企业负责,后者托管前者的样子。 ”接近上述机载设备总企业的人说。
据吴献东介绍,从年开始,航空空工业集团清理了700多个子公司,退出了房地产、煤炭、粮食储运贸易、林业等20多个领域。
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在全国公司破产重整事件新闻网上查询发现,截至2009年,已有多家航空空工业集团子企业申请破产清算,遍布贵州、江苏、河北、辽宁、广东、陕西等地,房地产、制造业、风力发电、养老
这些公司中,既有上市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也有航空空工业集团下属的4级子公司,还有4级参股企业。 有的公司最初投资巨大,但产业风向发生了变化,有的公司在公司成立后还没完成现场就合资民营企业的老板“失踪”,公司“胎死腹中”。
“只要我们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就一定需要调整市场主体出入的法律,破产法是调整市场主体“出局”的法律。 市场主体,无论个人、法人、不法分子团体和组织,在市场面前一律平等,按照相同的规律和规律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
除了清算,破产重整制度也可以帮助公司“起死回生”。 根据山东省淄博中院年11月发布的信息,位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中航钛业有限企业、中航三林铝业有限企业,因年发生相关公司间银行贷款相互担保的风险,资金链断裂,进入改制过程。 年7月,通过全国公司破产重整事件新闻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找到了有希望的投资者。
“破产制度对破产人实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利用司法和社会力量合作,拯救陷入破产的债务人,重振旗鼓,恢复经营能力。 ’汤维建告诉记者。
今年两会期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全年中央公司有1900多家“僵尸公司”和特困公司得到比较有效的处置和清算,纳入特别事业范围的公司都完成了维修工作,比去年减少了2000多亿的损失。 截至去年年底,中央公司累计减少法人户数达到24.6%。 (耿雁冰) )。
标题:“停止经营“僵尸”近10年:一家央企的破产清算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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