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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火墙”,防止表外业务跨越市场,交叉传播。

在9日发布的《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以专栏形式,首次警告银行资金池财科技商品风险。

央行指出,加强表外财科技商品风险管理,必须严格把握商业银行的风险度量,根据业务真实属性和风险状况,及时、充分地做好资本和风险准备。 另外,要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和商业银行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的合作“防火墙”,杜绝表外业务风险的市场间、交叉性感染。

“央行首次警示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风险”

报告显示,截至年底,存续银行理财商品3.1万瓶,资金余额6.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4%。 目前,银行资金池的财科技商品占所有表外财科技商品支数的比例超过50%。 最近,资金池的财富科技商品因其一点特点所隐含的风险而引起众多关注。

“央行首次警示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不单独计算投资收益、期限不匹配、资产和负债双重表外化、新闻不透明、权责不确定等。

央行要求商业银行从发挥银行理财业务积极作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慎重规范地推进理财业务创新。

另一方面,必须确保收益和风险一致。 对财富科技商品的监管应重点考虑其风险收益分担是否合理。 首先,要求财物科技商品可以单独计算。 这是调查风险和收益的基础; 其次是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也就是说,“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大致相同。 银行必须设计合理的收益和损失分配机制,根据自身的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谨慎开展业务。

“央行首次警示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风险”

另一方面,要加强表外财科技商品的风险管理。 必须严格掌握商业银行的风险计量,根据业务的真实属性和风险状况,及时、全额计入资本和风险准备。 另外,要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和商业银行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的合作“防火墙”,杜绝表外业务风险的市场间、交叉性感染。

“央行首次警示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风险”

另外,完善的新闻披露制度。 对财科技商品发行、存续和到期等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投入、风险评估、客户收益等新闻,银行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提高产品透明度。 完全关联法律制度,确定权责。 必须在制度上赋予财科技商品更切实的法律地位,明确银行与投资者之间、银行与投资资产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尊重财科技商品合同本身的严肃性。 银行从专业技能、新闻、决策和谈判能力方面的特点来看,必须始终将财技术商品投资者的优势放在主要位置,慎重投资。

标题:“央行首次警示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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