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表《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行业又称保险业“新国十条”)。 昨天( 8月20日),国务院信息办公室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介绍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发布会上观察到,王祖继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的大致框架,即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
关于试点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王祖继表示,保监会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确定要求,加快这方面的就业,并与有关部门继续搞好前期就业。 文件要求年内举行考试,我们将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开始考试。 ”
巨大灾害保险的大致框架很清晰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王祖继在谈到巨灾保险时表示,巨灾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保险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重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保监会不仅开展了对各方面相关问题的研究,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试点实施了巨大灾害保险。
王祖继说,深圳在巨灾保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去年年底,深圳市政府通过了《深圳市巨灾保险试点方案》,根据深圳经常发生的或其特有的地质和自然灾害,如台风、泥石流、洪水等,总结出15种风险。 深圳的经济状况比较好,规定在发生灾害的情况下,深圳市的市民都要成为保障对象。 政府每年出资3600万元购买这样的风险保障,并实施了一年多的时间。 宁波和深圳相似,对比宁波地区地质和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台风等方面,主要保障人身和家庭财产损失,每年补偿约3800万元。
王祖继表示,云南楚雄州的巨灾保险案已经通过,即将实施。 首先是针对地震的农业保险,个人自愿,投保100元,保障2万元的风险额。 。
关于巨灾保险,王祖继表示,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保障多层次风险分担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在财政支持下实现多层次的巨大
在谈到下一个巨灾保险事业时,王祖继表示,下一届保险监督会将与各部门继续推进,首先推进巨灾保险立法,首先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 二要配合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三是要完成一点地震、洪水、泥石流巨灾条款、费率修订、巨灾联合保险体建设等专项研究。 第四,继续推进各地试点工作,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做准备。
尽快开始试行延税型养老保险
保险新《国十条》确定,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年内开始试点工作。
在谈到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时,王祖继表示,2009年,国务院在推进上海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的文件中,确定要探索快速发展税收递延的养老保险。 从那时起,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进行了大量研究。 保监会作为首要的政策执行主体,对税收递延的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应该说有一定的技术储备。
王祖继说:“新《国十条》中确定将商业保险建设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 要落实这些政策,抓紧落实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非常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国十条》的确定要求,加快这方面的就业,与有关部门继续进行前期就业。 文件要求年内举行考试,我们将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开始考试。 ”
标题:“保监会:力争提前启动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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