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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5日电15日上午,与西安一孕妇在当地医院报道输液发现药过期3个月的媒体对比,西安市长安区卫生计划生育局通过官方推特证实,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区卫生局停职长安妇保院相关院长。 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3个月”:确属过期药品,涉事院长停职”

据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介绍,患者王先生于2019年4月11日17时44分到长安妇保医院就诊,住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治疗解决。 4月12日6点20分左右,发现点滴的10%葡萄糖注射液过期,立即停止输液。 并由值班医生陪同前往西北妇幼医院就诊,检查,患者无不良反应。

“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3个月”:确属过期药品,涉事院长停职”

截图:西安市长安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

据介绍,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认定了当时点滴的10%葡萄糖注射液,确实是过期药品。 随后,对区妇保院仓库、药店的300多种药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均为比较有效的药品。

经过调查,有一个是药店人员将前期柜台过期的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合放置,导致在工作中不能担任职务,过于细致,没有按规定进行操作,存在失职问题。 二是工作中的护士没有按规范操作,在工作中发生了严重的失职。 三是医院管理过程中制度不严格,监管不到位。

“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3个月”:确属过期药品,涉事院长停职”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表示,与此相比,一是区卫生健康局继续关心患者健康,做好医疗服务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停职长安妇保院相关院长,免职副院长。 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第三,区卫健局以此为教训,举三例,对全区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 (中新经纬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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