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呼吁多年后,中国巨灾保险的同一产品有望终于问世!
9月29日,保监会召开信息通风会。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两家保险企业(人保财险和诚泰财险)的地震保险产品已进入备案阶段,我国巨灾保险选在云南楚雄和深圳,云南是地震保险试点,深圳是综合巨灾保险,目前云南进展略有加快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部长王绪瑾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巨灾保险需要处理立法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在巨灾保险政策立法方面尽快跟上。
东北洪涝:太阳能农业赔款最大
9月29日,保监会表示,截至9月27日17时,今年东北洪灾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7299.69万亩。 农业保险已经接到通报估计损失额为31.21亿元,受灾农户达到258万户。 其中,黑龙江19亿3300万元,内蒙古5亿2000万元。 南方干旱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2576.4万亩,农业保险已接到通报估计受灾额19.60亿元,受灾农户达到796万户。 其中,安徽7.60亿元,湖南5.4亿元。
据悉,进入夏季以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东北地区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南方地区出现大范围持续高温晴好天气,长江中下游和西南东部部分地区出现较严重干旱。 这样极端的天气也给农业保险带来了巨大的赔偿金,其中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估计损失额达到了19亿3300万元,成为农业保险估计损失额最大的地区。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次东北洪涝灾害是东北农险试点近10年来遭受的最大灾害,这9年来,东北地区尤其是黑龙江基本为风调雨顺,此次黑龙江预估赔偿金为19.33亿元,但据内部评估,秋季以后将生育 目前,首要统计的是绝对收到损失严重的情况。 黑龙江省的赔偿金预计将突破25亿元。 今年1~8月,黑龙江省整体农业保险费将达到26亿元,至此,当地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全部实现超额赔偿。
据悉,黑龙江省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是人保财险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企业(以下简称阳光农业),其中阳光农业的农业保险业务占全省的三分之二,其赔偿额也将最高。
上述负责人坦言,由于过去9年黑龙江省未发生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太阳能农业多年来积累了4亿6600万元的农业大灾害风险准备金。 而且,去年该企业超额购买再保险的占80%~140%,今年为70%~160%。 另外,这家企业进行了再保险。 中国再保险占8%,估计赔偿额在4000万~5000万元之间,剩下的大部分分给了海外再保险机构。
针对今年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形式,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今年1~8月,我国农业保险综合赔付率达到65.16%,综合费用使用率达到18.78%,据此,农业保险综合价格接近84%。
上述负责人表示,由于农业保险灾害通常在下半年,预计到第三季度末综合价格将大幅上涨,到年底是否会超过100%也不容易说。 至少从目前东北和南方灾区的情况来看,今年农业保险的承保利润不容乐观。
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展现出雏形
事实上,这次东北洪水和南方干旱灾害给农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农业保险也将面临高额赔偿。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确定了国家为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并且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9日,财政部召集各省财政厅及相关保险企业召开会议,讨论建立农业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目前,财政部刚刚起草了《农业大灾害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具体复印件明确的各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此外,保监会也出台相关农业保险指导,规范农业大灾害风险准备金的采用。
上述人士认为,目前农业大灾害准备金只是根据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未按保险公司汇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一场大灾害时,按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下的责任将落在当地财政上。 因此,各地方财政包括省级、区级在内,都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大灾害基金。 另外,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了江苏、海南等地的试点,地方政府采取了与保险企业共同管理的方法。
这些负责人认为,各地的省财政需要这样的池塘,中央也一定会做出最后的安排。 关于中央财政如何建立这样的基金,也有很多考虑,如发行巨灾债券、让保险企业购买超损再保险等,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 针对总体思路,该负责人明确指出,要建立多层次模式,分为国家、省级、保险企业,实现多方参与。 目前,该方案还在研究中。
两家企业的巨大灾害保险产品已经上报
在此前的亚非保险再保险联合会上,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批准云南和深圳巨灾保险试点,相关方案正在制定中。 其中云南省首先是地震保险试点,深圳省主要是综合性巨灾保险。
9月29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再次表示,云南第一批试点民居地震保险表示,目前人保财险和云南本地保险企业诚泰财险已经进入产品申报阶段,试点地区选择楚雄。
王绪瑾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巨灾保险需要处理立法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在巨灾保险政策立法方面做出应对。 他认为,巨灾保险不是纯粹的商业保险,而是政策性保险。 目前,中国的巨大灾害,地震问题是首要的。 因为很多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已经包括洪水、暴雨、海啸、台风等责任,将地震作为排除责任。 据他介绍,1996年之前的财产保险产品还包括地震责任,但之后的保险产品都被列为排除责任。 此外,地震也可以通过附加保险的方法承保。
标题:“巨灾险产品有望出炉 人保、诚泰正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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