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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包兴安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为内地和香港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费 在大湾区就业的国外(包括港澳台,下同) ) )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 这笔补助金免除个人所得税。
的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表示,推进粤港澳海湾地区建设,是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实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粤港澳湾区快速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湾区不仅建设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负责人介绍,为支持粤港澳湾区建设,包括境外(港澳台)的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大湾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粤港澳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香港)澳门)的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的负差额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明显降低在大湾区工作的海外人才的实际税负水平,对大湾区广集英才起到积极的吸引和推动作用。
那么,海外(包括港澳台)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如何被认定的呢? 负责人表示,目前国际上和我国都没有统一适用于“人才”的判定标准,不同地区和领域对“人才”的诉求和定义也各不相同。 为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的实际需要,《通知》规定,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明确广东省、深圳市对国外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方法。 这样使优惠政策符合地方的实际诉求,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效果。
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上述两个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为什么被废除了? 负责人表示,港澳、台湾居民、海外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已经在广东省横琴、深圳前海、福建省平潭实施。 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属于粤港澳大湾区范围,此次出台的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后,将覆盖横琴、前海两地现有政策。 因此,自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原的两个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新政策实施之日起废止。
标题:“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明确适用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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