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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贵阳3月25日电(记者李波通讯员王馨蒙争妍) 3月22日,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杉进入清镇市法院审判大厅,作为公益诉讼起诉者为喻敬勇等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出庭。 清镇市法院组成7人议院审理此案,院长舒子贵担任审判长。 该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群众等80多人参观了庭审。

“贵州清镇:一起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年3月至5月,比喻某勇、王某、饶某泽、李某平(犯罪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携带犯罪工具,在贵州省清镇市、大方县共盗窃10余起,盗窃犯罪金额25万元多人。 其中,喻勇等4人于年4月底5月初进入贵州鸿运铁合金实业有限责任企业,扭转该企业的301电炉变压器油阀倾斜排放变压器内的油后,偷了其中的铜板,变压器油被排放后,顺着该企业的排水沟流入红枫湖污染。 相关部门消耗了紧急处置费用476643元。 年12月,清镇市检察院对喻某勇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对污染处理费用476643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贵州清镇:一起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在法庭上,张杉发表了出庭意见,指出红枫湖作为长江二级支流猫跳河的上游,属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是贵阳市数百万饮用水源,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负责保护红枫湖乃至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资源。 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将使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者付出入狱的代价。 尝尝经济赔偿的苦果,处理好事件,达到警示和教育的效果,切实加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自觉,共同维护清镇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

标题:“贵州清镇:一起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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