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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截至昨日( 5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公布的罚单达422张。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注意到,在上述罚单中,“不是实际费用”、“违规垫付费用”、“财务数据”不实、销售误导等顽疾仍是保险监管处罚的要点。 最近,重罚为中国人保财险佛山市分企业、平安财险佛山市分企业。 通过中介机构提取资金,因“违法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两者被责令在广东佛山停止接受汽车保险新业务3个月。
除了上述常规违规行为外,还有一点做法特殊的违规,特别是高科技手段的加入更是惊人。 例如,重庆保监局4月对生命人寿重庆分企业的处罚公告显示,为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伪证”,该企业培训讲师黄霖竟然向“黑客”求助,入侵“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
人保、平安在佛山受到重罚
截至昨天( 5月14日),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公布的保险业罚单达到422张。 这些罚单主要是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这些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委托未取得合法保险代理人的销售机构销售保险、违反手续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销售错误等。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罚单包括:大地保险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中心分公司企业因虚列费用、鸳鸯单发行、虚挂保险业务被当地保监局罚款50万元。 太平洋财险天津分企业名称因业务数据不实,未严格执行备案条款,被当地保监局罚款10万元的平安福建泉州中心支行丰泽第三营销服务部负责人飞龙二部负责人许重阳在该营销服务部工作期间,
事实上,对金融保险公司来说,非法征收手续费、摇号等违规行为一直很常见,也是处罚的重点。 但是,从此次公布的罚单情况来看,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在广东佛山受到重罚。
人保财险查出佛山市分企业去年1月至年6月被广东省保监局存在。 设置不实列支会议费、汽油费、鸭子收据,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阻碍依法监督检查。 由于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收据、追回资金、金额巨大,人保财险佛山市分企业被广东保监局罚款65万元,停止车险新业务3个月。
平安财产保险佛山分企业也因不实支出报销金额352.15万元,利用中介机构追回资金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罚款65万元,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也被责令3个月。
邮局很多都会受到惩罚
在此次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的400多张罚单中,中国邮政集团成为处罚最多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国有4大银行中也有机构网点(工商银行重庆黄杨新城分行等)受到处罚,但这些银行处罚的分支机构比较少。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调查,从今年1月至5月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的罚单情况看,中国邮政集团旗下的邮政机构和邮政储蓄网站受到多家保健所的处罚。 这些地方涉及广东、湖南、江苏、江西、宁夏、云南、湖北、重庆等地。
例如,广东省保监局对广东茂名市邮局的处罚理由为:新设邮政储蓄代理的营业机构未按规定申请新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未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的人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机构提供虚假的客户新闻资料 该邮局共33万元,其中仅骗一家就被罚款15万元的广东邮政企业受到处罚的原因是新建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未及时更换新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对未建立完善规范的业务登记簿、保险机构进行虚假 其中,因向保险机构提供虚假客户资料被罚款10万元。
邮政系统保险销售的问题,其实不仅存在于广东地区,也存在于其他地区。 以江苏省保监局对南通邮局的处罚为例,其处罚的理由是,聘任无保险代理证人员开展业务,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当地保监局罚款36万元。 另外,湖南衡阳县邮政局、邮政储蓄衡阳市分行也被查出欺骗保险人,被湖南保监局处罚。
生命的“黑客”的事
事实上,从这次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情况来看,违规行为也有高科技手段。
人寿重庆各企业培训讲师为了取得保险代理资格号码,使用“黑客”入侵“保险中介监管系统”,考虑为代理商办理虚假的保险代理资格证。
根据重庆保监局发布的处罚公告,从年底到年初,人寿重庆分企业培训讲师黄霖在网上联系不法分子,非法进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输入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编号(以下简称伪证)
伪证完成后,黄霖通知购买伪证的分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上打印保险代理人资格号码的新闻,并通知生命生命生命重庆分公司市场部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办理展示业证。 虽然重庆分企业市场营销部知道代理商资格考试通过率低,存在展示行业相关人员较多的异常现象,但不审核纸质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也不看考试成绩,直接与购买虚假保险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办理展示行业相关人员。
参加购买伪证的有人寿人寿人寿重庆分公司管辖的万州中心分公司和渝中、当江、长寿、云阳、开县5个分公司,保险营销人员190人,其中162人与人寿人寿重庆分公司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92人实际开展代理业务,保险费177
重庆保监局认为,生命人寿重庆分企业明知相关人员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但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委托销售保险产品,是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生命人寿重庆分企业处以25万元罚款。 被处罚的是生命体重庆分企业渝中、当江、长寿、云阳、开县的机关负责人。
标题:“年内保险业罚单达422张 生命人寿“黑客”事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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