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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朱丹丹丹从北京来

修订后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将于明天(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修订后的《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就此前大家关注的“申报主体从中国居民扩大到非中国居民”、“反腐”等问题做出了回应。

“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明日施行 外管局称数据并非用于反腐”

在写作后的《办法》中“将申报主体从中国居民扩大到非中国居民”,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主体被要求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这是否与促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的政策相矛盾?

“两者并不矛盾。 一是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策作用,促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的外部经济风险越来越高,只有及时、准确、完善地获取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才能防范潜在风险,为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创造条件 二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经济区块纷纷通过扩大统计范围、增加统计要素、提高统计时效等方法加强对涉外交易的统计要求,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世界各经济组织也相继上调了涉外交易的统计标准。 我国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的措施,符合目前的国际惯例。 第三,《办法》实施后,外汇局研究制定科学的合作细则,通过优化途径、简化流程等手段,尽量减轻申报负担,使申报更加顺利快捷。 此外,外汇局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国际收支统计数字。 据悉,将为公众了解中国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状况,合理制定投资战略,规避风险提供数据支持。 ’外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明日施行 外管局称数据并非用于反腐”

值得注意的是,与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旧《办法》相比,新的《办法》修订了10处,其中新的《办法》第二条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包括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经济交易和中国居民的对外金融资产、债务, 许多专家解体认为这可以看到官员资金交易的情况,是反腐的好方法。

“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明日施行 外管局称数据并非用于反腐”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新《办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应当严格保密申报人申报的具体数据,仅用于国际收支统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申报人申报的具体数据”。 因此,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主要用于外汇局监测和分析外汇形势和跨境资金流动,以及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银行代理客户涉外收款等涉外宏观统计数据。

“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明日施行 外管局称数据并非用于反腐”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反贪污、反洗钱、避税措施有各自独立的管理体系和数据来源。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外汇局未积极向上述管理部门提供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该数据不能作为这些部门打击和惩治不法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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