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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邓莉苹果出生于深圳
网络金融的势头没有减弱。 虽然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还没有真正出台,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采取相关措施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最近,深圳市发表了《关于支持网络金融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抢占新的网络金融快速发展的先机,推动网络金融集聚创新的快速发展”。 《意见》规定,互联网金融公司所得税年度达到500万元以上后,参照相关规定,各银行类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等优惠条件。
深圳市金海贷董事长张博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这个“意见”来看,政府越来越强调的是互联网的运用,不仅仅是金融的创新,但这种诱惑方向也是正确的。
支付500万美元享受银行待遇
《意见》规定,允许网络金融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除外)工商注册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采用“网络金融服务”字样。
除此之外,对网络金融公司的定居奖励也将加大。 新设立或者新转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金融机构设立的电子商务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和金融辅助服务机构除外),被认定符合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方向,在深圳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年度达到500万元以上(含)后,“深圳市金融
根据2009年的规定,深圳市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一级分支机构的支持政策包括“对新设的一级分支机构不重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新设的办公住宅享受房价3%的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但是,在业内人士看来,500万的纳税规模对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来说,要求并不低。
从目前许多p2p贷款公司来看,“真正的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应该是极少的,这就要求公司目前的年利润有可能达到2000万以上。 这对于目前大多数p2p网贷公司来说很难。 ”。 一位p2p领域的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但该政策的制定对所有领域都有激励作用。
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设立
在《意见》中,深圳市政府表示将推进金融业网络转型升级。 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种机构依法开办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网络基金销售等利用网络经营运营商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
另外,拓宽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业的渠道也是重要的一面。 《意见》提出,支持互联网公司依法开办或进入商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支出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金融电子商务等各类金融机构。 支持互联网公司通过设立、兼并重组等方式持股或加入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 支持互联网公司根据互联网技术和在线资源的特点发起或参与设立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云基金融资、电子商务金融等机构。
另外,根据《意见》,大型互联网公司对深圳新建或新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其业务规模、客户流量、税收贡献及同业示范效应等综合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参照相关政策享受金融机构总部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其中,大型互联网公司是指被认定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网站流量等在互联网行业排名靠前,在全国范围内影响重大的互联网法人公司。
对此,张博宇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这个“意见”来看,政府越来越强调的是互联网的运用,而不仅仅是金融的创新,但这种诱惑方向也是正确的。
标题:“深圳推新政力挺网络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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