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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刀伤老公以及离婚的八卦让无数吃瓜群众过足了瘾,据说起因是男方出轨及“用租来的豪宅冒充自有住宅当婚房”,这又引发了众多网友对新的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大讨论。对于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最新的司法解释为: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社会,即使是大明星离婚如果没有足够的噱头,也很难成为新闻了,因为离婚这种事,实在是太多,太普遍了。中国民政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夫妻离婚,创下了历史新高。而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出轨、家暴、性格不合、婆媳不睦、不良嗜好和中国特色的“购房”。
随着经济的发展,男女,尤其是女方经济的独立,婚姻变得越来越脆弱。而新的婚姻法中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折射出了经济独立背景下感情,人性与现实的对立冲突。
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和法律背景下,现代的婚姻除了孩子,越来越像是“男女朋友”,结婚就是" 门当户对的合同",,离婚就是合同终止,谁也别占谁的便宜。
在法律应追求相对公平的大原则下,对照当前的我国现实情况,这种看似谁也别占谁便宜的规定,其实对女性更为不利。因为一个女人,她付出了青春,爱情来陪伴这段婚姻,当婚姻破裂,她几乎拿不到任何由男方单独投资的财产。即使这个女人在这场破裂的婚姻中毫无过错。
当道德失去了力量,婚姻不再是追求天长地久的感情牵绊,变成了一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该如何平衡利益,保护弱者,其复杂程度远远不是几条司法解释能解决的。
有多少为了钱而结合的夫妻,就会有多少因为钱破碎的家庭,这么说虽有偏颇,但也说出了现在离婚率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因为那些出轨,婆媳矛盾的背后,大多也与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基石,也应当是我们休憩的堡垒和避风的港湾,绝不应该是以金钱为手段的零和博弈。
标题: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规定,伤了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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